足协罚单:长春亚泰饶伟辉报复性推人 停赛4场

关于对长春亚泰足球俱乐部队球员饶伟辉违规违纪的处罚决定

各赛区组委会、各足球俱乐部:

2021年10月18日,中国足球协会杯正赛第二轮场序第46场,长春亚泰足球俱乐部队与上海申花足球俱乐部队的比赛在长春体育场举行。

根据裁判员报告、比赛监督报告、视频、当事方情况说明及听证,当比赛进行到第83分钟时,长春亚泰足球俱乐部队31号球员饶伟辉在裁判员鸣哨停止比赛后,撞击对方球员,裁判员出示红牌将其罚令出场。

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第五十三条、第四十八条、第一百一十条之规定,作出如下处罚:

一、对长春亚泰足球俱乐部队31号球员饶伟辉予以停赛4场;

二、罚款人民币2万元。

上述处罚应按照《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第十七条之规定执行。本处罚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立即生效。

中国足球协会将依照《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的规定,坚决严肃处理各类违规违纪行为,净化赛场风气。望各参与方能够共同维护比赛秩序和来之不易的足球发展环境。

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

主任:王小平

2021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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